宋建海律师网

songjianhai.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热案点评 > 正文

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15-06-05 10:46:23 来源:


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车辆系拼装、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原车主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原车主因违反《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违法买卖,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原车主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
      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车辆,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强制报废车辆不得进行买卖。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大家都在看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属于

鲁法案例【2023】010裁判要旨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资金入股协议书》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